纠正措施

TS16949认证标准理解-8.5.2纠正措施

组织应采取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不合格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评审不合格(包括顾客抱怨);
b)确定不合格的原因;
c)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d)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e)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见 4.2.4);
f)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有效性。

.理解与实施要点
组织必须建立并保持实施纠正措施的书面程序,以便当出现不合格品或不合格项时,能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不合格再次发生。
TS16949标准8.5.2条款有关的概念:
1)纠正:是指返修、返工、调整和及现有的不合格所进行的处置。
2)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现存的不合格,缺陷或其他不希望情况的再次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预防措施:是为了出口避免潜在的不合格、缺陷或其他不希望情况的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不论是采取纠正措施还是预防措施,在采取之前,一定要评价此问题产生的后果及风险程度。
采取纠正措施的时机包括,但不限于:
1)当采购产品检验与试验判定为不合格时;
2)当过程检验与试验出现质量异常时;
3)当最终检验与试验不合格时;
4)产品审核不合格时;
5)过程审核不合格时;
6)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由于贮存而损坏或变质时;
7)安装不合格时;
8)顾客投诉时(包括退货);
9)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如TS16949认证)不符合时;
10)当供应商不能准时交货或组织不能准时交货时;
11)顾客或顾客代表提出的建议时;
12)出现其他重大异常时。
纠正措施实施的步骤:
1)发现不合格(有可能是不合格或不合格项);
2)原因分析;
3)提出纠正措施;
4)实施纠正措施;
5)纠正措施有效性评价;
6)标准化作业(为了永久性解决问题,可能会涉及到相关文件修改);
7)提交管理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