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满意

TS16949标准理解-8.2.1.1 顾客满意-补充

顾客对组织的满意应通过对(产品)实现过程业绩的持续评价进行监视。业绩的指标应基于客观数据,包括但不局限于:
–交付零件的质量性能;
–顾客生产中断,包括外部退货;
–按计划交付的业绩(包括附加运费情况);
–关于质量或交付问题的顾客通知。
组织应对制造过程的业绩进行监视,以证实其符合顾客对产品质量和过程效率的要求。

理解与实施要点

     顾客满意度采集的频率和采集的方式应确定。建议顾客满意度信息的采集,不是一年一次或一年两次,而是经常性的收集大量的信息和数据。这些信息和数据可能来自市场     部、服务部或高级采购们,不同层次的信息和数据的来源构成了对组织最后的统计数据。
     顾客满意度的评价应连续性收集可衡量的客观数据,这些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1)交货产品的质量绩效如迟交货批与总交货批的比率;
     2)顾客中断,如顾客的流失率;
     3)交期的准确率,如迟交货批与总交货批的比率;
     4)由于分批送货产品的额外运费,如空运费金额;
     5)顾客状况的调查报告,如顾客满意度调查报告、质量回访报告、顾客投诉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