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代表

TS16949:2009标准理解—5.5.2 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应在本组织管理层中指定一名成员,无论该成员在其它方面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b)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
c )   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对顾客要求的意识。
注 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可包括与质量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

5.5.2.1 顾客代表

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人员,赋予其职责和权限,以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体现,包括特殊特性的选择、制定质量目标和相关的培训、纠正和预防措施、产品设计和开发。

理解要点:

1、管理者代表的含义
代表最高管理者行使组织建立、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职责和权限。指定管理者代表并不是为了减轻或转移最高管理者的质量职责,而是为了减少最高管理者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的大量事务性工作,强化最高管理者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推动和领导职能。
2、管理者代表的指定
管理者代表应在组织管理人员中产生,不应由外部人员担任。应在组织中在一定的威信和管理能力,应对标准比较熟悉,管理者代表应由最高管理者任命并授权,并以文件形式明确。以确保管理者代表能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管理、监控、评价和协调,从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3、顾客代表
顾客代表是指以组织名义负责顾客沟通、信息处理和管理,以确保满足顾客要求的工作人员。顾客代表必须由最高管理者指定的人员担当,必须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可以通过顾客代表参与生产件放行、工程放行,并连接到与顾客有关要求的活动的里程碑或决策点。
4、特殊特性
特殊特性是指“可能影响产品的安全性或法规符合性、配合、功能、性能或其后续过程的产品特性或制造过程参数”。安全性包括安全防护和产品安全性。安全性指标是指产品使用过程中,保证使用者及周围环境安全与卫生的有关的指标。特殊特性可由顾客指定,也可由组织自己识别。特殊特性应在FMEA、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上标识。标识符号可以是顾客的特殊特性符号,也可以是组织的等效符号。特殊特性对于不同的顾客有不同的定义,并非所有的部件都有特殊特性,但对每一个部件等必须加以考虑。特殊特性应是质量策划和控制计划的关注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