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16949:2009标准理解-8.2.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得到满足。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 7.1 )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
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以交付给顾客的人员(见 4.2.4)。
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所策划的安排(见 7.1)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注 当选择产品参数以监视与规定内部和外部要求的符合性时,组织确定产品特性的类型,并得出:
–测量的类型;
–适当的测量方法;
–要求的能力和技术。
.理解与实施要点
TS16949标准对产品的测量和监控的管理要点:
1)组织必须对产品特性进行测量和监控,以确保交付的产品满足规定要求;
2)测量监控的对象不仅是最终产品,还应包括采购产品和中间产品;
3)符合验收准则的证据应形成记录,记录应有产品放行的责任者。
TS16949认证为完成测量与监控所需要的资源包括:
1)合格的测量与监控人员;
2)满足要求的测量和监控装置;
3)有用的信息,如判定标准、抽样数量、以往的问题报告等。
采购产品控制:
1)组织必须确保未经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材料不投入使用或加工(紧急放行除外)。
2)采购产品的检验一般以随机抽样为主,有些情况下(如批量少、该材料对成品有致命影响等)可能进行全数检验。
3)采购产品的紧急放行:
a)因生产急需而来不及验证而放行的进货产品时,必须对紧急放行的产品做出明确标识,并留下记录;
b)紧急放行后并不是不再进行检验,而是边放行边检验,发现异常时应立即追回和更换。
4)在有些情况下,对采购产品采用验证或试用的方式确定其符合性,如对供应商提交产品合格证明材料的评审等。这种方式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过程产品的控制:
1)生产过程中的检验一般是由生产作业人员以自检、互检的方式完成,建议作业人员在自检、互检时作好记录,并提交上级主管做统计分析。
2)质量部门为了有效监控过程产品质量,通常采用巡检的方式,掌握客观证据,扼制不合格产品流入下道工序或继续发生。
3)为了树立质量部门的权威,建议如果发生重大的质量事故时,负责质量的管理者有权要求停产,并开出停工生产单,直到质量异常解决后方可恢复生产,这样才能做好不合格品控制。
最终产品的控制:
1)最终产品的测量与监控是产品最后放行的基础,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重要手段,也是对前面所进行的测量与监控结果的最终评价。
2)只有当采购产品检验和过程产品检验完成后才能进行最终产品检验。
3)最终产品的测量可能需要进行环境试验、寿命试验、可靠性试验和安全性试验,只有当这些试验完成且有关的检验报告和试验报告得到负责质量的权责人员批准认可,产品才能发出。
4)有些时候或合同要求时,客户或第三方代表会与组织一起对最终产品进行联合检查或试验,这时要预先约定检查或试验的项目或方式,且只要当联合检查合格后,才能发货。